□张律 本报记者 曹吉根 “近5年来,电商商品抽检不合格率远高于线下抽检,质量已经成为制约中国电商进一步发展的瓶颈。”2018年12月25日,在浙江杭州举办的2018中国电商质量与标准建设峰会上,国际质量科学院顾问院士、原国家质检总局总工程师张纲向来自阿里巴巴、苏宁易购、京东等50余家电商平台及政府机构、法律界的200多位代表指出,当下电商发展所面临的关键问题正是质量问题。 2019年1月1日,《电子商务法》正式实施。在有法可依的环境下,如何实打实提升电商发展质量,成为电商行业与质量工作者的关注焦点。在张纲看来,中国电商要加快实现从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变、从流量优先向质量优先转变,需要用先进的标准理念来引领。 用高标准获取高质量 “高质量时代电商的发展,需要标准来划底线;高质量时代电商发展的引领,也需要标准来拉标线。”全国电子商务质量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长邵新华认为,《电子商务法》将成为电商高质量发展的法制基础,它的实施标志着电商质量发展新时代到来,电商领域标准化工作也将因此迎来大展宏图的风口。 邵新华呼吁,为了将《电子商务法》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广大电商经营者、平台企业需要积极地参与各类技术标准的制定,“用高标准获取高质量”,一起来营造公平、和谐的电商市场环境。 张纲提出,改革开放40年来,“中国电商”是中国发展造就的一个奇迹,目前已经走到了转型升级的阶段,要发挥标准“规范准入、强化监管、传递信任、促进创新、开放共享”的作用,结合规范化、法制化及构建社会信用体系的方法,把电商发展引向更高的层次。他表示:“要回归到质量发展的轨道上来,因为质量才是新经济的核心要素,是竞争优势的综合体现和现代化强国的关键内核。” 用规范化谋求未来 “作为《电子商务法》的亮点,电商平台的相关规范制度对平台提出了更高的责任要求,对于消费者来说,意味着遭受侵权时将有更多选择和保障;对于卖家来讲,就要求对进货进行更仔细的把关。”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商务部电子商务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刘春泉律师表示:“《电子商务法》并不是一部从天上掉下来的法律,它建立在过去十几年的规范发展基础上。目前来看,它的正式施行在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产权上,可以起到比较积极的作用。” 据悉,《电子商务法》规定了电商平台在特定情况下的连带责任,对部分未尽到管理义务的情形设定了最高达200万元的罚款。对此,贝贝集团副总裁柯尊光表示:“虽然《电子商务法》对平台提出更高、更严格的要求,但其着眼点是帮助电商行业及业内企业健康发展。贝贝网将继续围绕消费者体验,进一步把平台商品品质把控好。” 苏宁零售集团互联网平台副总裁范春燕表示:“苏宁通过推进标准制定规范平台管理,联合行业协会、检测机构推出了‘空净’星级认证标准,制定‘大家电售后’服务标准等,为苏宁在电商转型新时期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新动能。” “据今年上半年统计,全国85%以上的网络零售、70%以上的跨境电商贸易都在杭州的电商交易平台上实现,杭州已成为全国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高地。”杭州市质监局副局长俞敏表示,“经过先行探索,目前杭州已形成‘一委、三中心、四张网’的电商产品质量监管工作体系,杭州标准工作也将在国际、国内电商领域发挥更大作用,目前已牵头制定发布电子商务标准4项、立项起草16项”。 “运用更科学的标准,才能更有利于电商行业及平台的发展。”峰会的分论坛上,中国计量大学校长宋明顺对电商产品质量监督抽样标准及风险预警相关研究做了分析交流。农业农村部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孙建国就国家政策助力科技助农进行解读。建德市副市长张早林就建德凭借品牌带动乡村振兴的实践经验进行了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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