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商务环境优化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0年1月1日颁布并正式实施。商务环境优化工作已全面纳入法治轨道法律,为各种市场实体投资和开展业务提供机构保证。
1月14日下午,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例行吹风会上,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张俊国介绍了《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条例》以来取得的主要成果。以下四个方面:
(一)大力支持抗击流行病,促进工作和生产的恢复,恢复营业。疫情爆发期间,各地加大了优化经营环境的力度,大力推广“不开会”服务,为市场主体和群众提供了“ 7×24小时”“不封闭”审批服务,不仅减少了群众聚集不活跃必要的接触也确保了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同时,不失时机地推进改革。
(2)进一步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的活力。 《条例》实施后,各地进一步加强了行政审批制度和商业制度的改革,大力推进清欠工作,建立健全了清偿长效机制,加强了公平性。监督,努力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这些措施有效地激发了市场参与者的活力。 2020年前三季度,全国新设立企业589.80万户,同比增长7.7%。在流行期间,数量没有减少,但增加了。
(3)在国际竞争中培育新优势。 2020年前三季度,我国实际利用外资已实现2.5%(美元)的正增长。前三季度进出口也实现了逆势增长,商业环境的改善起到了积极作用。特别是海关部门出台的一系列通关便利措施,有效地保证了货物进出口的畅通。
(4)促进政府职能的深刻转变。 《条例》实施后,优化经营环境已日益成为各级政府的有意识行动,也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起点。 (中央电视台记者袁斌陈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