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于1月7日发布了关于调整公司跨境融资的宏观审慎调整参数的通知。该通知指出,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已经决定将企业跨境融资的宏观审慎调整参数从1.25减少至1,并将自发行之日起实施。
通知明确指出,由于该参数调整,如果跨境融资的风险加权余额超过上限,则该通知发布前的跨境融资合同可以持有至到期。与跨境融资的宏观审慎管理有关的其他事项,仍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全面审慎筹资的宏观审慎管理事项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光大银行金融市场部分析师周茂华表示,企业跨境融资的宏观审慎调整参数的调整主要影响国内企业的跨境融资行为。降低此参数意味着将压缩国内公司的跨境融资风险,这将减少我国的整体外债规模。参数的调整需要综合考虑我国的宏观经济,公司融资需求和外债风险敞口。
周茂华说,随着我国的疫情继续得到控制,一揽子支持生产和生活恢复的政策已见成效,国民经济也在稳定恢复。在特殊时期,需要及时调整国内政策。相反,应注意企业和我国高外债的风险,并指导企业回国。 “风险中性”。
民生银行首席研究员温斌说:“调整该参数将有助于实现跨境资金的双向平衡和人民币汇率的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