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安瑶族自治县地苏镇党委政府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首创了“三所一庭”联调工作模式,构建派出所、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人民法庭“四位一体”的纠纷解决体系,形成多层次、多渠道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工作格局,切实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实现矛盾不上交。 2019年9月,地苏镇上江村唐启某与唐文某因土地界限纠纷引起肢体冲突,双方就人身损害赔偿产生分歧,未能达成共识,当事人向地苏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地苏镇党委政府决定启动“三所一庭”联调机制,组织了派出所、司法所、律师所(基层法律服务所)、法庭人员于2020年7月14日下午在地苏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室对该纠纷案进行调解。调解当日,各部门分工合作,相互配合,发挥各自的优势,从下午3点半到7点半,将近4个小时不间断的调解,反复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动员双方当事人从邻里和睦相处的角度出发看待分歧。经过调解人员坚持不懈的努力,最终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双方握手言和,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地苏镇自今年4月启动“三所一庭”联调机制以来,整合了派出所、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人民法庭的资源力量,形成协调联动工作机制,联合调处各类矛盾纠纷,共同参与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0起,调解成功率达100%,进一步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公众安全感满意度。(供稿:韦德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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