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贵阳1月26日电(记者李凡)记者从贵州省民政厅获悉,为切实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贵州省近期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和省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共67.39亿元。其中,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576217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31072万元。 据了解,今年贵州省提前下达的中央和省级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主要统筹用于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孤儿(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生活困难家庭中的和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支出。 贵州省明确,各地要坚持统筹使用资金、按需分配等原则,做好预算编制和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同时,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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