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秦海峰)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及市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晋发〔2018〕20号),大力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广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动全市经济社会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阳泉市委印发了《中共阳泉市委阳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制定经过了深入调研、反复讨论和多次修改,从成立编写领导组,制定计划书到编制完成历时3个月,最终顺利通过了阳泉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委常委会议,于近日印发。 《实施意见》分为4大部分,即总体要求、重点行业领域、主要任务措施和组织保障,包括一个附件《质量提升量化指标暨年度任务表》。总体要求中包括了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主要目标与附件内容一致,包括38个任务指标。重点行业领域中包括了装备制造、清洁能源及原材料、消费品等10个重点行业领域。主要任务措施中包括了推动质量创新攻关、深化全面质量管理、加快标准提档升级等10项措施。组织保障中包括了加强党对质量工作的领导、狠抓督察考核和加大财政金融扶持力度等4方面的内容。 《实施意见》是指导阳泉市今后一段时期产品、工程、服务等领域质量提升工作的重要文件,将引领全市高质量发展。下一步,阳泉市委、市政府将落实《实施意见》作为重要工作,力争抓出实效,走在山西省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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