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琨 一年来,市场监管总局屡屡“亮剑”,先有建议纠正内蒙古公安厅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后有就“CCTV国家品牌计划”约谈中央广电总台,实质就是排除行政干预、叫停扰乱市场竞争秩序的行为,为产品质量提升营造良好市场环境,有良性竞争才会有好的产业经济。随着行政体制改革不断深入,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亟须理顺,更关键的是产品质量监管的理念必须革新。如此才能真正实现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经济社会良性发展的目标要求。 过去,在国家统购统销的政策下,对质量只要求“合用”,而不是顾客满意。产品不用担心销路,各企业对质量的要求较为宽松,“好货好价,次货次价,劣货返工”。对于保障产品质量的激励方式,多以运动和教育的精神激励来代替物质激励。企业完全执行政府的行政命令,依照政府的计划来进行生产,产品最终也由政府计划来进行分配。可以说,此时的产品质量完全是由政府控制的,政府也有能力进行控制。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逐步开放市场,大量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尤其是2001年加入世贸组织以来,产业经济快速升级。随着经济飞速发展,无论是工业产品还是日常生活用品,人民群众对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解决了温饱问题的中国人,如今讨论的是如何吃得更健康、穿得更舒适、住得更安心、出行更环保。 按照市场经济理论,“需求”水平提高了,一定程度上能推动“供给”水平提高。但为什么这样的“倒逼机制”在一些行业,在某种程度上失灵了?为什么我们的市场始终没有形成双向推动的良性循环呢? 产品质量的主体责任是企业,而不是政府。产品质量不是政府监管出来的,而是企业管理出来的。在现有管理体制下,政府实际分担了企业的产品质量责任。责任不明确,就意味着可能没有人承担责任。 唯物辩证法认为,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随着产业经济不断发展、升级,传统的政府主管产品质量理念已经不能适应发展需要。综观日本、美国等发达国家的市场管理,仔细研究他国产品质量取胜的原因,我们看到:产品质量从来不是政府监管出来的,而是企业管理出来的。 笔者认为,要实现产品质量的提升,政府与企业的关系必须厘清,政府的角色主要体现在4方面:计量、标准、执法和市场,即:统一的国家计量基准、科学合理的产品质量标准体系、严守质量安全底线的行政执法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抓住了这4方面,就抓住了保障产品安全、提升产品质量的牛鼻子。紧握“计量、标准”,严格行政执法,营造和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才是促进产品质量实现根本飞跃的基础。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鲜明提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的重要论断,国务院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 优化服务改革”,目的就是要减少政府干预、释放市场活力,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可谓正当其时! 理念先行,思路引领。随着行政体制改革不断深化,推动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更关键的是产品质量监管理念的革新。只有拿出“壮士断腕”的勇气和“舍我其谁”的担当,冲破思维定式的藩篱,重新认识、重塑定位,“中国制造”才能早日实现“质”的飞跃和“量”的转型。 (作者单位:中国纤维检验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