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从单位收到的报酬是工资薪金还是劳动报酬,这两个概念如何区分,两者又如何缴税呢? 金哥解释,根据国税发〔1994〕089号文件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劳务报酬所得则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后者则不存在这种关系。若临时工与单位存在雇佣关系也应按工资薪金计算。而且两者纳税计费不同。 起征点不同:工资、薪金所得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而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20%计算。 税率不同:工资、薪金所得需按照预扣预缴率表的税率计算。而劳务报酬需按个人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率表缴纳。 税前抵扣的不同:工资、薪金所得可以税前扣除社保和专项附加扣除,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而劳务报酬所得无其他扣除项目。 文/刘颖 图/李建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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