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法官和法庭 吴金鹏 题记 之一:一沙、一叶、一世界,天理、国法、人情。 之二:法是社会生活上,人和人之间,相互关系的规则。法立,有犯而必施;令出,唯行而不返。 之三:凡事有偶然、也会有凑巧,然而那最终的结果,却一如宿命般必然。 之四:大法官祝铭山曾讲过:法官是一项特殊的神圣职业,它需要忠诚,拒绝见异思迁;需要奉献,拒绝沽名钓誉;需要勤奋,拒绝虚华浮躁;需要进取,拒绝墨守成规;需要勇气,拒绝怯懦畏缩。做为一名法官,在最考验人耐性的情形下仍要保持耐性,在行使令人敬畏的司法权力时,务必保持住那种克制与保守。 之五:多一分自制,就少一分过失。就用自己的方式为人类的幸福添上一笔浓墨重彩吧。
朋友,微信:孩子刚满十四周岁,抢人一手机,做为法官的你,能否分析一下,最坏结果和最好结果是什么?
法官,微信:如果行为系抢夺,则不构成犯罪,这是最好的结果;如果行为被定性为抢劫,则构成犯罪,这就是最坏的结果。至于量刑呢,则必须根据案情来裁定。
未几,朋友又有微信:是否需要疏通?朋友自以为这才是案件的关键!
法官却不以为然。立即回复微信:事实与证据会说话,找关系疏通,能起什么作用?只会败坏司法的名声!何况,现有明文规定,不得过问他人办理的案件,何况下一级法院,法官若插手案件,就会被记录在案的。
做为一名省法院法官,只有如实回答。
朋友很遗憾,微信语音,是哽咽声以及长长叹息。
微信缄默。一段时间里,朋友不再理会法官。
此案很快地进入司法程序。
听说,私下里,朋友又托了不少人帮忙说情。
还听说,朋友始终认为,现在是关键时刻,在这个节骨眼上,还需要他装什么清高!
法官蔫了,微信缄默。法官也无主动联系,对方始终噤声。
朋友登门,见朋友专程前来,怕其更加地误解,法官说出一些自己的内心实情:
不是清高,做为老法官,也可以帮你看看材料,进一步分析透本案的案情。最好能请个律师及早介入,要相信法律的公正。
在这个节骨眼上,最关键的环节,还是要看那案件事实本身,诸如有哪些案前情况、案中情节、案后表现等等,这些均不能忽视,虽然是案外情节,有时最为关键,但决不能做伪证,都必须由事实和证据说话。吃透了案情,就能够争取主动,就能争取到最好的结果。
至于疏通关系之类的事么,本人的确无能为力。
当下,我做为一名人民法官——
别说大道理,朋友竟脱口而出,粗暴地立即打断法官。
朋友说,我也不是说你过于清高,可当下的这个社会,毕竟——
唉,直说吧!其实,就请你打一个电话,你们是同事呀,还有上下级关系!
法官一愣,顿时无语。
朋友却不管不问地接着说,现在就是最关键时刻,我只须你一个电话,也无须多说一句话、半个字,只请你过问一下案件的进程!又能——
见法官变色,朋友停了半晌,语气缓和下来,又叹息道,又能——,唉——,你又怎知!人家不理会于你?
法官苦笑而无语。双方互视着,这次见面,竟不欢而散。
而后,微信再联系,法官的回复,决绝依旧。
再次微信语音,法官明确回应:这样的电话,我不能打!而且,我认为打了也没有用。
微信语音:对方无声沉默——
微信语音内,仍有那沉重的呼吸,对方按住手机按键,长长地僵持着,双方硬是无语。
开庭时间终于确定。
出差办案,法官刚巧来到了这个法院,也侧面了解到,案件主审法官的情况,那是位学者型资深法官,于是欣慰,更深信案件到了他手上,应当是最放心的。
朋友却不信,一个极好面子的文人,后来,又有来访。
见面时,竟拎来了烟酒,双方都十二分地尴尬,法官不收烟酒,仍然回绝,不打任何电话。朋友更加生气。
开庭前夕,最后阶段,朋友硬起头皮再次来访。
法官面带难色,语气也有些迟缓,婉言之中地透露一些信息。
法官说,本案主审法官很正派,不出意外的话,应当能够以事实与证据,做出公正的裁判。
也许,不该这样说,其实,那位主审法官,与你这样的文人,应当有不少共同语言。他擅长随笔,喜欢写作,文风极有正义感和社会责任感,文中透露的信息,那一些世道人心、义理辞章,作家官司,文坛轶闻等等,反映出其学养丰厚,与你并不差上下。也许——
也许!做为未成年人家长,可以主动见见他,进一步沟通案情。
也许!他也需要你去拜访,可以帮助主审法官,进一步掌握到孩子的成长经历,协助主审法官去完成,对你孩子的社会调查,就这样,也许!就能够比较全面的、详实的、客观的、公正的掌握案件情况,这一点也很关键呀。
也许!这都是些不该说的话,今天,我破例要说的,也就只有这一些“也许”啦。
朋友始终无法说动法官打电话,只得悻悻地作罢。
后来,他实在没有了办法,就听从了法官的“也许”,主动去拜会了案件的主审法官。
未曾想到的是,那位主审法官十分地热情,竟能够认真地、耐心地听诉。
父亲借机开始详尽地述说,那孩子的成长经历,且声泪俱下。
主审法官提出,你说的有些情况,倒可以让学校、居委会等相关单位出具证明,在开庭时,就交由辩护律师出示于法庭。
之后的进一步长谈,双方仍有那么多共同的话题。
围绕着孩子成长、青春期心理、叛逆、异常表现、欲望、心态以及青少年共性问题,还有家庭、学校、社会教育责任,家长培养教育的具体方式方法等等,最后就谈及到个人喜好、文学话题。
此时,父亲的口袋里,竟然,还暗暗埋伏了一个鼓鼓囊囊的信封,他总是不能死心,并随时地准备着,想找出一个较好的突破口。
在主审法官的办公室里,父亲看到了悬在墙头的模幅,南阳县衙的“天理国法人情”。还见到了办公桌上堆满的法律书籍,竟还有不少文学书籍,而且摞得很高。桌子后面墙上还端正地挂有一幅文字较长的亲人寄语。
虽然,电话铃声不断,时时起身的法官,接待仍不失热情。
端稳送过来的一杯热水,断断续续地,木木纳纳地,父亲聊完自己的家庭和心迹。
父亲反复强调的,是自己因担心影响儿子的学习,平时过于约束孩子,家庭也不是没有经济能力,只是忽略掉手机对一个孩子的重要性,孩子们有一种复杂的攀比心理及失落心境,就犯下了这样的傻事,话题渐渐触及到案件的深层次原因——
听到父亲能够如此剖析,法官也很动情。随后便聊起孩子共性问题。
深有感触的法官脱口而出,这也正是我写出《那些犯罪的孩子们》的原因。
父亲顺声而应,说:我对你的报告文学很感兴趣呀!你的《唉,那些花季的孩子们!》,读过印象极其深刻,我们家,对,就是孩子的母亲,也是您的大作最早读者。
主审法官说,并不是什么大作,只是篇小文而已,表达的是一种心迹,只是做出一种记录罢了。
主审法官说,审理少审案件,面对形形色色犯错的孩子们,在那看守所里、在那提审室里、在那庄严的法庭之上,总会遇上那流不完的悔恨的泪,诉不完的念家之苦,法官都很惋惜呀,忍也忍不住,就想要动动笔,经手的案件多了,类似的文章,自然也就不会少了。
您就这么喜欢上写作的?
主审法官说,倒也不是。不怕你笑话,小时候就想当诗人,却未能如愿。后来到了法院,成了审判人员,每天上班下班,按部就班,诗人梦就淡了。一直从事少年审判,总在思考这样的问题,走错路的那些孩子们,那一个是一下子学坏的!是什么原因呢?让这些好孩子都走不出那花季,经过总结,我个人认为,提前防范罪错的滋生和漫延,最是关键,我们都是责任人呀!
主审法官深有感触,接着说,人啦!心有所感,情有所动,就会有提笔的冲动,只有借助一篇篇短文来发泄了。发表出去呢,也有些反响,想一想,也许能帮助到人们,家长和孩子们,时刻当警钟长鸣,要提前预防那些罪错苗头,要有一些具体方法,要有效防范孩子们的不良行为,所以,总是在呼吁,要走好人生之路,就不能随时随地,携带着那些管制刀具。哎!结果不论怎样,写出来,心才能安,话题多有重复,一些案子审结,便不由自主地会有一些新的思绪。
“关于文学,你一定有自己独到的见解?”
主审法官摆摆手,又要起身接电话。
主审法官站立到桌前,身后墙上,正高悬着那法官廉政亲情寄语:
“当事人会想着法子送钱送物,疏通关系,以求内心里踏实;法官伸手,其家属内心就不踏实了,国家的公平正义就不踏实了,党纪国法就不答应啦!法官肩上有担当,亲人有期盼,要对自己负责,要对妻儿老小负责,要对党性原则负责,勤政廉洁就是你亲人的唯一寄语。”
接完电话,见家长对墙头的寄语如此感兴趣,主审法官不假思索地说,当事人总是希冀疏通关系,都会想方设法地通过行贿说情,以期达到自己的目的,其实,这些不正当手段,往往是难以达到目的的,因为这就是犯罪,是害人害已的,我们法官也是有教训的。
主审法官动情地说,其实,法官的责任与担当,都类同于孩子们的家长,都想对失足的青少年进行教育、感化、挽救,能促使其早日回归社会,这就是同理心。鲁迅本来学医,他却说我解剖别人,但更要严厉地解剖自己。一位当事人家长曾问过我,你们法官断案,真能公正挽救那些犯错的孩子们吗?真能以割除他们灵魂之毒瘤为已任吗?我说,能,但更需要家长配合,不能搞歪门邪道,行贿送礼,少年司法不能仅依靠司法机关,全社会都要来做这个事,毕竟孩子们是祖国的花朵和未来,决不能让共和国的太阳沉沦,这也是综合治理的重大国策,家长要相信法律,所以,首先要已正,这才是正途,送钱找关系,那是亵渎法官,拉法官下水,双方都是犯罪。
父亲的手,一直捏着那口袋里的厚信封,早已攥出汗水,他左右为难,该出手时却难以出手。
法官一身正气,最后,站起身来要送客,与此同时又咛嘱:孩子走到今天的歧途,与家长的教育方式和影响有很大关系,你也要认真反思自己,还把签好名的新作《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递给了朋友,说道,其实,你的大作我也拜读过,我们仍要好好学习法律,这就是最好的工具,一定能保护好孩子们走正道,只有好好学习法律,才能防范不良行为滋生并漫延,才能止住人性的那种恶行发展,要保护孩子们走在人生大路上,就是要他们从小知法、学法、懂法、用法,这样方能够行稳致远。
父亲也站起身来,他还是不想就此离去,仍然欲言又止,依依不舍之中的握手,然后是,转身,含泪告辞。
归家后,朋友却受到家人们的无情责备。
一家子人都在说他:谁会相信你!写作是高手,办事却无能,你手里捏着的钱,都能攥出来汗水,竟会如此这般地吝啬,不是亲生的儿子么,竟会送不出手呢!
开庭的日子,转眼间就快到了。案件却审理顺利。
庭审实质化,量刑规范化,就在庭上,控辩双方,充分举证、舌枪唇箭,对孩子突发行为、那时心理和动机、以及事后表现和后果,社会调查材料,都分析得鞭辟入里。检察官的当庭发言,的确也十分地公允。
经过举证和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法庭最后认定:孩子的抢夺行为,确系临时起意,分析当时心理,其十分向往那款手机,偶遇在路边窗台上,恰巧有部手机无人看管,借他人整理鞋带低头无视之机,拿起手机就溜,却被当场抓个正着,当场还回手机,并没有反抗,亦未使用任何暴力,也未以暴力形式相威胁,析其情节与后果,当属刑法严格意义上的一种抢夺行为,情节一般,且当庭认错悔过,经查,被告刚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依法不构成抢劫犯罪。
在法庭上,根据社会调查材料和律师的举证,主审法官充分肯定孩子以往的表现,并对这次违法行为,进行深刻剖析。
在法庭上,检察官发表的公诉意见,也是辨法析理,讲明了抢夺的过错责任,并对孩子当庭进行法制教育。
在法庭上,最后由主审法官对孩子进行严肃的当庭训诫。
在法庭上,主审法官口气是严厉的,目光却是柔和、温馨的。
在法庭上,孩子低下头,检察官的话他听进去了,主审法官的话他也听进去了,他还当庭做了忏悔并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在法庭上,同样泪流满面的,还有旁听的那孩子的父母亲。
在法庭上,泣不成声的亲人们,深知自己的过失,家庭是要负有多半的责任呀,总推托工作忙不过来,视若无睹孩子的变化,谁又真正地拿出了时间,去关心孩子成长了呢?那都是家长应尽的责任呀!法官、检察官的话语,似警钟让他们醒悟,也让双方明确了今后的努力方向。
在法庭上,丈夫对妻子悄声感叹:唉,在法庭上,法官、检察官的话都如此一针见血,句句大实话,不仅教育了孩子,也教育了我们,做家长的,我们也是个小学生呀,法官、检察官才是好老师呢,法庭才是孩子的人生的好课堂呀,但愿在这个地方,孩子能重新起步,你我也重新起步,经历这样的开庭,让我们更加坚信,法律的无私和公正。
庭后,父亲、母亲双双来到法官、检察官面前,倾诉说,自此,对当今的社会,对自己,对家庭,对妻儿,对朋友们,都有了全新的认识。
后来,那位省院的法官又接到朋友微信:——谢谢你,朋友!不该不相信你。案件开过庭了,我们相信主审法官,我们也相信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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