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不景气,企业需要“瘦身”以节约成本,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就会收到一次性补偿收入。金哥提示,《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规定: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但是当企业破产时,个人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则可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规定,全额免征个人所得税。 文/刘颖 图/李建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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