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税务局就供暖费及物业费等职工福利费支出税前扣除的5个热点问题进行答疑,明确了企业发放的供暖费及物业费补贴可按照规定税前扣除,但是对于已实行货币化改革将供暖费及物业费作为工资薪金发放的,则不得再通过报销的方式重复列支。图为市民在办税服务厅咨询办理相关业务。 本报记者 陆恺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