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四川省召开声势浩大的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大会,除了1500名民营企业家在成都会场参会外,还有3万多人在各地分会场参会。此次大会还发布了《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 《意见》提出,力争到2022年,全省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GDP)比重达到60%,民间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达到50%以上,民营经济市场主体活力迸发,创新能力显著增强,质量效益显著提升,发展环境显著优化。 从领先到落后东部 实际上,四川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得很早,中国改革开放40年标志性企业希望集团、通威集团就是从鹌鹑蛋、猪饲料、鱼饲料起步,涌现出刘永好等民营企业家代表。到上世纪90年代初城乡个体工商户超过100万户、从业人员超过100万人。 2007年,四川民营经济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首次超过50%,到2012年突破万亿元大关。2017年,四川民营经济增加值突破两万亿大关,达到20738.9亿元,占GDP的比重达56.1%,比上年提升0.2个百分点,拉动GDP增长4.5个百分点。 但是,开创了全国先河的四川民营经济却逐渐落后于东部地区。从总量看,2017年四川民营经济增加值仅为广东的43%、浙江的60%,比有些经济总量比四川小的省份也有差距。从质量看,全省民营企业75%以上是个体工商户,在中国民营企业制造业500强中只有8家。现在四川民营经济总量每年以千亿元速度递增,呈现“双五双九”的特征,即创造了全省50%以上的经济总量,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拥有90%以上的企业数量,提供了90%以上的城镇新增就业,成为全省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增加就业的重要渠道。 四川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邓翔向第一财经表示,改革开放之初,四川的民营经济是走在全国前列,后来却落后了。这有长期处于内陆地区,以及企业家意识的原因,也和政府重视大企业、国有企业,忽略民营企业困难有关系。 尤其是最近几年民营经济发展遇到一些困难。邓翔表示,这几年民营经济不稳定,有成本上升、产能过剩、经济下行压力的影响,但是很多投资领域很难进入,民营企业与国企不能平等竞争,以及民企产权保护不够也有关系。 20条措施 针对民营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此次出台的《意见》从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降低民营企业经营成本、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提升民营企业竞争实力、加强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护等方面推出20条措施。 《意见》提出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取消和减少阻碍民间投资进入养老、医疗等领域的附加条件,严禁在政府采购、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等公开招标中,单独对民营企业设置特殊条款。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国资国企和中央在川军工单位混合所有制改革,发展一批民间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 在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方面,《意见》也明确拿出财政资金进行奖补。 对在境内外主要资本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融资的企业,给予100万元费用补助;对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给予50万元补助;对在天府(四川)联合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且完成规范化公司制改制的规模以上企业给予50万元补助。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发行企业债、公司债、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中小企业私募债、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等,每年给予企业最高500万元贴息,对中小微企业通过债券融资工具实现融资的给予20万元补助。 不仅如此,鼓励市(州)、县(市、区)政府研究建立债券违约风险分担机制,对当地企业债券融资违约给予适当风险补贴,省级财政按照市(州)、县(市、区)财政实际补贴额给予适当财力补助。支持民营企业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所在地市(州)、县(市、区)政府可给予单户债权机构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奖励,省级财政按照市(州)、县(市、区)政府实际补贴的50%给予财力补助。积极支持省内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运用债务融资支持工具拓宽直接融资渠道。 《意见》还鼓励有条件的市(州)组建政策性民营企业纾救基金。 邓翔表示,对于民营企业来说,最为重要的就是融资的问题,市场准入的“玻璃门”“弹簧门”,还有就是民营企业家对财产权利的隐性担忧。 对于依法保护民营企业财产权,《意见》也要求加快完善产权保护制度,加强对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正当财富和合法财产的保护。对民营企业历史上的一些不规范行为,要以发展的眼光看问题,按照罪行法定、疑罪从无的原则处理。 一位法律界的参会者对第一财经表示,这次大会召开是四川省落实总书记对民营企业座谈会后的重要举措。会上发布的意见更是对四川的民营企业家吃了定心丸。其具体举措落实后对四川民营经济发展有举足轻重的运用。他也呼吁民营企业的权利予以平等保护,不得非法侵害,政府应当当好裁判者和服务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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